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当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下列人员中,应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
- A有限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
- B有限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退伙的有限合伙人
- C有限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
- D不参加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普通合伙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当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下列人员中,应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
(1)选项A: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选项B: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选项C: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不论是否执行企业事务,均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琏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