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日,振兴实业为建造-项环保工程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6%。根据我国实行的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当年12月31日振兴实业向当地政府提出财政贴息申请。经审核,当地政府批准按照实际贷款额1000万元给予振兴实业年利率3%的财政贴息,共计60万元,分两次支付。2011年1月15日,第-笔财政贴息资金24万元到账。2011年6月30日工程完工,第二笔财政贴息资金36万元到账,该工程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则振兴实业2011年因上述业务而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
- A36万元
- B60万元
- C3万元
- D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