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欠个体工商户王某10万元债务,王某欠甲合伙企业5万元债务已到期。赵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王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代位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 B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 C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D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
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欠个体工商户王某10万元债务,王某欠甲合伙企业5万元债务已到期。赵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王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1)“不得代位,不得抵销”,排除选项AD;(2)可以收益清偿,可以请求强制执行,选项C正确;(3)剩下选项B,判断一下以巩固胜利果实:“自行接管”,即不经过人民法院,类似于直接代位行使权利,显然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