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法规》中,对主操舵装置和舵杆有应保证其在最大后退速度时不致损坏的要求。在某船建造完成进行航行试验过程中,验船师要求在最大后退速度和最大舵角情况下进行验证试验,被造船厂方以保护操舵系统为由拒绝。 该要求是否合理?这项试验可以不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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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动操舵装置通过缓冲弹簧推动键套在舵杆上的舵柄,使舵杆和舵偏转,其中缓冲弹簧
电动操舵装置通过缓冲弹簧推动键套在舵杆上的舵柄,使舵杆和舵偏转,其中缓冲弹簧的作用是()A无极调速;B保护舵机;C防止舵逆转;D增大转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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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辅助操舵装置在满足操舵要求情况下,当舵柄处的舵杆直径大于()时,操舵装置应为
辅助操舵装置在满足操舵要求情况下,当舵柄处的舵杆直径大于()时,操舵装置应为()操作。A150mm,手动B200mm,随动C230mm,动力D300mm,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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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操舵装置和舵杆应设计成在最大后退速度时()A不出小故障B不致损坏C有一定强度D满足一般航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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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舵柄处舵杆直径大230mn的船舶应设有能在()内向操舵装置提供的替代动力源
对舵柄处舵杆直径大230mn的船舶应设有能在()内向操舵装置提供的替代动力源。A30SB15SC60SD12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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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为满足主操舵装置和舵杆的操舵要求,当舵柄处的舵杆直径大于()时操舵装置应为(
为满足主操舵装置和舵杆的操舵要求,当舵柄处的舵杆直径大于()时操舵装置应为()操舵。A100mm,手动B120mm,动力C200mm,随动D300mm,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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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据SOLA、S公约要求,主操舵装置和舵杆应能在船舶最深航海吃水和最大营运前
根据SOLA、S公约要求,主操舵装置和舵杆应能在船舶最深航海吃水和最大营运前进航速前进时将舵自一舷35度转至另一舷35度,以及于相同情况下不超S内将舵自一舷35度转至另一舷30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