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中工作井是否需要编制专项方案,说明理由。
A公司中标某市污水管工程,总长1.7千米。采用1.6~1.8m混凝土管,其埋深为一4.1~一4.3m,各井间距8~10m.地址条件为黏性土层,地下水位置在距离地面一3.5m.项目部确定采用两台顶管机同时作业,一号顶管机从8#井作为始发井向北顶进,二号顶管机从10#井作为始发井向南顶进。工作井直接采用检查井位置(施工位置如-F图),编制了顶管工程施工方案,并已经通过专家论证。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1)因拆迁原因,使9#井不能开工。第二台顶管设备放置在项目部附近小区绿地暂存28天。 (2)在穿越施工条件齐全后,为了满足建设方要求,项目部将10#井作为第二台顶管设备的始发井。向原8#井顶进。施工方案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问题:问题
本工程中工作井是否需要编制专项方案,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因为管径最小1.6米,埋深最小4.1米,工作井开挖深度超过5米,并且地下顶管作业也需编制。
分类:市政实务,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