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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张某与吴某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吴某将自己的电脑出质给张某。但吴某并未如约将


张某与吴某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吴某将自己的电脑出质给张某。但吴某并未如约将电脑交付给张某,而是把该电脑卖给了王某。王某取得该电脑后,与张某因电脑的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电脑权利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王某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张某不能要求王某返还该电脑
  • B王某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但张某可向王某主张质权
  • C王某能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取决于张某同意与否
  • D王某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因为该电脑已质押给张某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1)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2)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吴某并未向张某交付电脑,质权未设立;而吴某将电脑交付给王某,王某依法取得了该电脑的所有权,张某不能要求王某返还该电脑,因此A项正确。

分类:经济法,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