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专用袋上应标明、券别、()、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
- A日期
- B张(枚)数
- C面额
- D冠字号码
假币专用袋上应标明、券别、()、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
1、银行在办理业务时收缴的假币,不必在专用袋上标明的是()。
银行在办理业务时收缴的假币,不必在专用袋上标明的是()。A币种B冠字号码C收缴人D假币持有人
2、一次收缴假人民币数量在()张的,或同一券别同一版本假币()张以上的,必须将收
一次收缴假人民币数量在()张的,或同一券别同一版本假币()张以上的,必须将收缴情况及时逐级上报分行。A20、15B10、20C15、20
假币收缴专用袋上应标明()等内容。AA、币种和券别BB、冠字号码CC、面额和张数DD、收缴人和复核人EE、持有人和经办人
4、收缴假币专用封装袋上应注明()、冠字号码、收缴单位、收缴人及复核人名章等要素
收缴假币专用封装袋上应注明()、冠字号码、收缴单位、收缴人及复核人名章等要素。A币种B券别C面额D张(枚)数
“假币收缴专用章”使用()色油墨A黑色B红色C蓝色
假币收缴凭证上应加盖()A假币章B核算用章C核算事项证明章D假币鉴定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