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股改,股改前经审计净资产60000万元,拟以经审计净资产折股。计划2015年申报,预计2015年净利润15000万元,市盈率20倍。拟募集资金60000万元,请问以下折股比例和发行股份数量合理的有()。 Ⅰ2:1和7500万股 Ⅱ1.25:1和12000万股 Ⅲ2.5:1和6000万股 Ⅳ1.5:1和10000万股
- AⅠ、Ⅱ
- BⅠ、Ⅲ
- CⅡ、Ⅳ
- DⅢ、Ⅳ
某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股改,股改前经审计净资产60000万元,拟以经审计净资产折股。计划2015年申报,预计2015年净利润15000万元,市盈率20倍。拟募集资金60000万元,请问以下折股比例和发行股份数量合理的有()。 Ⅰ2:1和7500万股 Ⅱ1.25:1和12000万股 Ⅲ2.5:1和6000万股 Ⅳ1.5:1和10000万股
根据《证券法》第5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是: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Ⅰ项,2:1折股,则折合的股本总额为3亿元,公开发行后,公开发行股份/公司股份总数应≥25%,而7500/(30000+7500)=20%,不符合规定。Ⅱ项,1.25:1折股,则折合的股本总额为4.8亿元,公开发行后,公开发行股份/公司股份总数应≥10%,则12000/(48000+12000)=20%,符合规定。Ⅲ项,2.5:1折股,则折合的股本总额为2.4亿元,公开发行后,公开发行股份/公司股份总数应≥25%,而6000/(24000+6000)=20%,不符合规定。Ⅳ项,1.5:1折股,则折合的股本总额为4亿元,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大于4亿股,公开发行股份/公司股份总数应≥10%,则10000/(40000+10000)=20%,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