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某地警方根据举报发现一小区空房内存有巨额现金900多万元。调查发现房主为一下岗职工傅某,但傅某坚决否认自己曾经购买该房产,也不知道房内的现金是谁的。经过回忆,傅某数月前曾经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了妹妹。进一步调查发现,傅某的妹妹是当地某县交通局局长的妻子,为了隐瞒其丈夫受贿所得,她借亲戚的身份证件购买了多处房产进行洗钱。该案例给我们的启示以及出借身份证可能产生的后果有()
- A可能会被他人借用自己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 B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 C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 D个人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