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改善办公条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于2014年2月10日开始,将原四层的办公楼推倒重建,新办公楼于2014年10月18日建成并投入使用,楼内配有中央空调和电梯。经审核企业账面记录,原办公楼的账面原值为500万元,已计提折旧16年,累计折旧为400万元。新建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的购建成本为5000万元,办公楼装修费用为1000万元;中央空调购置成本为200万元,电梯购置成本为300万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该公司财务制度规定,中央空调和电梯单独作固定资产核算。假定该公司所在地规定房产税的计税余值是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该公司已在房产推倒重建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的证明资料。(计算房产原值时不考虑土地价格) 问题: (1)说明该办公楼2014年度房产税应税和免税的起止时间。 (2)分别说明办公楼重建前后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并计算该办公楼2014年度应纳房产税。 (3)说明办公楼重建后企业所得税的最低折旧年限。 (4)说明该公司购入的中央空调和电梯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