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女,32岁。下腹部有包块2年多,伴月经量增多,前来某医院就诊。门诊接诊医师检查,初诊为"子宫肌瘤"。入院后,进修医师按"子宫肌瘤"书写了病历。经治医师在没有做宫腔长度及B超等检查的情况下,完全相信了门诊的诊断,自行决定做子宫切除术。术前,未执行上级医师"再详细探宫腔"的指示;术中,发现子宫体较软时,助手提示"需排除妊娠可能",术者仍未听取,在未行子宫穿刺的情况下,错误地将子宫及双侧卵巢全切。切开子宫,见一胎儿。该患者已生有一男一女,系绝育对象。术后,医务人员对是否向患者家属讲明实情,持赞成和反对两种意见。若不将事故实情告知患者及家属,对这种做法最正确的评价是()。
- AA.手术实际上为患者做了需做的人流手术,不算事故,不告知患者,符合医德
- B此系医院的医疗秘密,内部总结教训即可,不必告知患者
- C剥夺了患者获得医疗信息的权利和监督医疗过程的权利
- D告知患者实情,会造成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 E告知患者实情,会降低医院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