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简称,在2007年全国“两会”上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早在1993年,党和政府就开始了城市“低保”制度的试点工作,到1999年覆盖了全国城镇。2007年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8月13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对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5月底,全国超过4100万人享有“低保”,切实保障了城乡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 “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成就。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群众生活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改革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最近又在“6・25”重要讲话中明确强调,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些都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指明了方向。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成绩有哪些()
- A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覆盖的范围不断扩大,社保基金的支撑能力逐步增强
- B初步建立了以城市低保、农村五保、农村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相衔接,政策优惠和社会互助相配套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
- C初步形成了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供养机构为补充,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为重点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慈善事业进入政府全面推动的新阶段
- D基本完成下岗再就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