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4.3条为强制性条文,该条文规定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专设”即指专门敷设,区别于建筑物的金属体,请问具体怎么执行?是否可优先执行第4.4.5条和第5.3.8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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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9.4.9规定:排烟风机和用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9.4.9规定: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内。(1)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风机是否可以设置在与其他通风空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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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满足GB50057-2010第5.3.8条条件的利用柱筋做防雷引下线时的间
不满足GB50057-2010第5.3.8条条件的利用柱筋做防雷引下线时的间距应按哪条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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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9.4.2规定:需设置机械排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9.4.2规定:需设置机械排烟设施且室内净高小于等于6m的场所应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1)对于一台风机负担多个防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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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B50057-2010第5.3.8条中“当其垂直支柱均起到引
GB50057-2010第5.3.8条中当其垂直支柱均起到引下线作用时……(1)这里讲的垂直支柱是指位于建筑物四周的所有柱子?还是包括位于建筑物四周和建筑物内的所有柱子?(2)如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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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B50057-2010第5.3.8条要求当采用建筑物的钢构件或混凝土柱中钢
GB50057-2010第5.3.8条要求当采用建筑物的钢构件或混凝土柱中钢筋作防雷引下线时,应当利用该建筑物所有柱子,为避免屋顶避雷带网格过于密集,这里所指的所有柱子是否可理解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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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3.0.3条第9款规定的人员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3.0.3条第9款规定的人员密集场所,在实际操作时很难把握,例如:一幢建筑物的一至三层为商业,四至十层为办公,属于综合楼,是否按人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