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属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是()。
- A双方的工资、奖金
- B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C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
- D一方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
- E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
根据我国《婚姻法》,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属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是()。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均属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继承、受赠所得财产(不包括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和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