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欲自己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向杨律师进行咨询,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杨律师提供的下列咨询意见中,错误的是:
- A成立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10万元,而且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章程中规定的注册资本
- B成立一人公司后,张三作为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D张三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不得设立两个一人公司而且张三投资的一人公司也不得再投资设立一人公司
张三欲自己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向杨律师进行咨询,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杨律师提供的下列咨询意见中,错误的是:
[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B。《公司法》第59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l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知,A、D选项正确,依题意,不当选。该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依据该条的规定,C项中的内容是正确的,依题意,不当选。该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B项不正确,当选。可见正常情形下一人公司的股东仍然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例外情形是在公司财产与股东自己的财产不独立时才会要求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