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6.2.5条规定,框架梁端部截面组合的剪力设计值 式中,Mb1、Mbr分别为梁左、右端逆时针或顺时针方向截面组合的弯矩设计值。当抗震等级为一级且梁两端弯矩均为负弯矩时,绝对值较小一端的弯矩应取为零。 我的问题是: (1)这里的"负弯矩"如何理解? (2)计算Mb1、Mbr时已经考虑了地震组合,即已有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在内了,为什么还要再加上vGb? (3)作用效应组合有许多种,公式中的Mb1、Mbr是不是要求为同一个组合?
《高规》6.2.5条规定,框架梁端部截面组合的剪力设计值 式中,Mb1、Mbr分别为梁左、右端逆时针或顺时针方向截面组合的弯矩设计值。当抗震等级为一级且梁两端弯矩均为负弯矩时,绝对值较小一端的弯矩应取为零。 我的问题是: (1)这里的"负弯矩"如何理解? (2)计算Mb1、Mbr时已经考虑了地震组合,即已有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在内了,为什么还要再加上vGb? (3)作用效应组合有许多种,公式中的Mb1、Mbr是不是要求为同一个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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