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甲公司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滞纳金,下列关于该滞纳金在破产程序中清偿顺位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该滞纳金属于普通债权,受偿顺位劣后于欠缴税款
- B该滞纳金劣后于普通债权受偿
- C该滞纳金与欠缴税款处于相同受偿顺位
- D该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
破产企业甲公司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滞纳金,下列关于该滞纳金在破产程序中清偿顺位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1)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不享有与欠缴税款相同的受偿地位;(2)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