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必须坚持哪些标准?()
- A以罪犯改造表观为依据
- B以法律为准绳
- C坚持有利于教育改造罪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基本原则
- D以理服人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必须坚持哪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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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 )案件,应当分
《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 )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A违宪B民事 (⊙o⊙)C刑事D行政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A民事B刑事C行政D治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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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监督?A社会和公民的监督B人民检察院C行政监察机关D上级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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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犯减刑由罪犯所在()提出减刑意见,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提请当地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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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办理留所服刑所罪犯减刑、假释工作中,属于违法行为的有()。A将不符合减刑、假释法定条件的罪犯,提请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B对依法应当减刑、假释的罪犯,不提请人...
6、《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办理户籍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办理户籍登记。A出监登记表B危险性评估报告C释放证明书D职业技能鉴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