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有效性分为五级:有效、基本有效、关注、特别关注、无效。认定标准描述属于“无效”的是()
- A被评价对象没有缺陷或仅存在少量一般1级缺陷;内部控制设计适当且得到贯彻执行,不存在控制过度和控制不足的情况
- B被评价对象存在少量一般2级缺陷;内部控制设计适当但个别执行效果不佳,但风险影响程度较低,内控系统运行结果可以接受
- C被评价对象存在较多一般2级及一般3级缺陷;内部控制存在部分设计缺陷及执行缺陷,风险影响程度需要关注
- D被评价对象存在重大缺陷;存在无控制或控制失效的情况
内部控制有效性分为五级:有效、基本有效、关注、特别关注、无效。认定标准描述属于“无效”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