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企业在计算2014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合计为( )万元。
甲居民企业2014年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部分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产品销售收入2000 万元,与收入配比的销售成本800万元。(2)发生销售费用200 万元,其中含广告费15万元、业务宣传费8万元。(3)发生管理费用12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8万元。(4)发生财务费用15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7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所支付的全年利息5 万元(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5)发生营业外支出75万元,其中含税收滞纳金3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款12万元。(6)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合理工资80万元,职工福利费8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1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A14.8
- B11.6
- C16.65
- D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