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的事项包括()
- A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 B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 C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 D为村民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 E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的事项包括()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1)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2)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3)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4)土地承包经营方案;(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7)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8)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9)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命题点拨】本题主要考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村民会议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