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2014年12月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不含税售价为5元/斤,随同销售的包装物取得含税收入6200元;本月销售礼品盒6000套,不含税售价为300元/套,每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80元,干红酒2斤、单价70元。该酒厂12月应纳消费税()元。
- A483000
- B390000
- C385059.83
- D391059.83
某酒厂2014年12月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不含税售价为5元/斤,随同销售的包装物取得含税收入6200元;本月销售礼品盒6000套,不含税售价为300元/套,每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80元,干红酒2斤、单价70元。该酒厂12月应纳消费税()元。
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应纳消费税=(12000×5+6200÷1.17)×20%+12000×0.5+6000×300×20%+6000×4×0.5=391059.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