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税法规定,保修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相关业务资料如下:甲公司为售出产品提供“三包”服务,规定产品出售后一定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负责退换或免费提供修理。假定公司只生产和销售A产品。2014年年末甲公司按照当期该产品销售收入的2%预计产品修理费用。2014年年初“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账面余额为90万元。 2014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22.5万元(均为产品质量保证形成的),假定每年年末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2014年年末实际销售收入为4000万元,实际发生修理费用60万元,均为人工费用。2014年税前会计利润为5000万元。下列关于2014年与产品质量保证相关的所得税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2014年应交所得税为1255万元
- B2014年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2.5万元
- C2014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为13.75万元
- D2014年所得税费用为12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