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白酒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2月份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收购发票上注明的金额50万元,委托乙运输公司将该批农产品运往某县的丙白酒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成2吨白酒,支付运费1万元,取得乙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甲企业支付丙企业不含税加工费10万元,丙企业代垫辅助材料不含税金额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知白酒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是20%,消费税定额税率是0.5元/500克,计算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为()万元。
- AA.0.57
- BB.0.8
- CC.0.72
- DD.1.01